唐河县泗州派出所不作为[编号:733407]

  张国达 留言    2024-07-11 12:35:07

  2022年11月份我与他人发生矛盾后将我推倒,造成我髌骨骨折,报警后派出所到现在也没给受案回执,也未案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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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经了解,2022年11月17日晚上,反映人与妻子吃完晚饭后回到唐河县建业公园里西门时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并推搡,路人田某某经过时看见两人发生冲突遂上前制止,后反映人与田某某发生撕扯,两人倒地。经鉴定反映人左侧髌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泗洲派出所接报后,依法对该案进行调查,因双方对导致倒地的行为描述不一致,尚不能认定田某某的行为系故意伤害泗洲派出所将继续查明案情同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民事调解并对当事人做好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