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母亲,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带着身份证去中国邮政银行(唐河支行)办理银行卡实名认证激活业务,由于名下没有手机号,邮政银行业务人员不予办理银行卡激活业务,给出的理由是本人名下没有手机号无法实名认证,我想问一下本人带着身份证都无法进行实名认证合理么? 银行方面也告知可以用亲属手机号,但是要符合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才行,同时告知预留手机号是为了银行卡出现异常方便通知到人,我想问一下,本人母亲没有自己的手机号,也不需要手机号,为什么不能用家属的登记,这样也可以联系到人,另外假如为了激活银行卡而去办理手机号,银行卡业务完成后手机号肯定要销毁,这样银行卡有问题了不还是联系不到本人,一是这样操作下来银行要求本人的手机号又有何意义,二来国家政策是各个单位要让老百姓少跑腿,作为老百姓本来一趟解决的问题,现在又要去移动公司跑一趟花钱办卡,然后再去邮政银行跑一趟,算下来半个小事跑三趟,而且预留手机号还没有任何意义,有点劳民伤财的感觉,大大降低老百姓的幸福感,现在请问一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谢谢!
网民您好!经了解,因反映人父母共用一部手机,该手机号的实名认证为父亲,银行工作人员担心预留其父亲手机号后,其母亲在使用微信及支付宝等日常生活软件时不能正常使用,建议用其母亲本人实名制手机号,反映人表示其母亲不用微信及支付宝等,并表示预留其父亲手机号就可以,邮政银行通过电话核实本人意愿后已为其成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