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大河屯镇陈庄村书记李汉中,王春旺,侵占村民宅基地[编号:737150]

  崇尚德 留言    2025-03-18 12:06:39

  尊敬的唐河县纪委/监察委员会领导: 您好!我是唐河县大河屯镇陈庄村王庄5号村民崇XX,现实名举报陈庄村党支部书记李*,王庄自然村组长王*,在“村村通”道路硬化工程中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村内道路建设的问题,违法侵占村民宅基地(宅基地已确权并办理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贪污补偿资金等问题。恳请上级部门依法彻查,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追究其党纪及法律责任。恳请上级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2025年3月13日,我村启动“村村通”水泥路工程,李*作为村支书,负责修路过程中项目规划和宅基地协调工作。但其未按《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履行程序,擅自将我的宅基地划入施工范围,并以“公共利益”为由强行施工。期间,我多次要求其出示审批文件均遭其威胁推诿。目前,我户院内停着一台挖掘机,严重影响我的日常生活和出行也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大河屯镇陈庄村党支部书记*,王庄自然村组长*存在以下违规违法违纪事实: 1、​违法侵占宅基地,程序严重违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8条,宅基地征收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县级政府批准。但李*,王*,未召开任何村民会议,私自划定施工范围,且无法提供县政府批文(附件含施工图纸与红线对比图)。 工程名义为“在原村道基础上拓宽修水泥路”,实际却占用村民合法宅基地,涉嫌以权谋私、损害集体财产。 2. 未召开村民会议、未公示道路规划,没有会议记录、私自变更施工路线(本来是在我房屋北面一条直的老大路修的水泥路,结果王庄村组长王*擅自非法变更施工路线,不从北面老大路修水泥路,跑到我的宅基地南面拐个弯修水泥路,侵占我的宅基地); 3. 借工程之名侵占宅基地,涉嫌贪污补偿款项; 4. 王庄村组长王*对反对村民实施打击报复,上门对我的亲人行非法辱骂殴打,言语威胁不让从我宅基地处修路,以后我回家不让我的车从村上公路通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16条(侵害群众利益)及第133条(滥用职权) 相关证据见下面图片 恳请贵单位彻查此事,责令停止侵害、恢复村民宅基地原状,并依法追究大河屯镇陈庄村党支部书记李*,王庄自然村组长王*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的责任。 我们愿全力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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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经调查核实,王庄自然村在此次修路过程中,道路规划取直方案是合理且必要的,若按照老路基的拐弯路线进行修路,将会导致村内三处宅基地无法正常建房,严重影响后续村民的住房需求。王庄自然村已严格按照民主程序,组织召开了村民商议讨论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最终确定道路建设进行取直施工。并且在道路取直后,反映人奶奶屋后的道路也将按照规划予以保留,以确保正常通行和使用。此次修路属于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项目,没有任何补偿,反映“村干部贪污补偿款”不属实。该村组已和反映人进一步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相关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