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工作人员: 您好!本人于2025年5月1日18时左右驾车通过上海大道西段与星江北路交叉的丁字路口时,遭遇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予以举报,恳请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事件经过: 1.正常通行状态:当时我驾驶车辆在直行车道绿灯正常行驶,车速符合限速规定,且已观察路口情况确保安全。 2.对方违法行为:左侧车道一辆银色轿车(车牌号:豫RA12C8)在未提前开启右转向灯的情况下,从最左侧车道连续跨越两个车道,强行变道至我车正前方(距离不足5米)并急刹,随后右转驶离。 3.安全隐患:该行为导致我被迫紧急制动,险些引发追尾事故,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事实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 违规变道:机动车变更车道应提前开启转向灯,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涉事车辆连续变道且未保持安全距离,已违反规定。 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变道未打转向灯,属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 危险驾驶:急刹行为可能构成“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诉求: 依法查处:请交警部门调取该路口2025年5月1日17:30-19:00时段监控录像,核实车辆信息并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望相关部门尽快核查处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网民您好!经调查,未在该路口发现该车辆违法行为,反映人如有相关视频证据可发送至唐河交警微发布公众号上,由辖区中队核实后依法对涉事车辆驾驶员进行传唤,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同步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