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房屋被违法拆除军属被辱骂[编号:738218]

  张凤杰 留言    2025-06-17 18:51:08

  2021年村支书李汉中将我家房屋违法拆除。(其承诺此举是为了村容村貌美观,将来仍可以在原址建房。并会在程序上予以帮助,最后留下500元钱) 2024年说宅基地已经变更为耕地。(经协调。其承诺:今后每年予以1500-2000的现金赔偿) 2025年1月27日李汉中对我进行辱骂并要拿铁锹打我。报警,但警察未出警。 通过村会计镇政府递交书面材料同时通过市民热线进行反映。 3月17日,大河屯镇政府回复:请自行去法院告他。3月20日市民热线回复:请申请法律援助。 4月所在部队致函唐河县武装部。武装部在调查后为我申请了法律援助。 5月30日在律师帮助下在网上申请立案。 6月1日李汉中委托王春旺拟将一处宅基地与我进行调换。 6月5日程序显示审核通过,但到今天为止。没有接到唐河县人民法院的任何通知。

  已回复
唐河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经了解,王征诉李汉中侵权纠纷一案,王征于2025年5月30日申请网上立案,唐河县法院立案庭于2025年6月5日审核通过,由于立案庭新收案件量比较大,审核通过的案件需要排期出案号,故该案于2025年6月20日生成案号,该案案号是(2025)豫1328民初4619号,现已分案给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将按照程序尽快通知当事人王征领取相关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