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唐河县滨河街道谢庄社区韩坟村村民,现村小组长未征得村民同意把位于唐河县滨河街道友兰大道西段消防救援中心西侧,县委党校东侧40余亩地租赁给唐河县祥禾物流有限公司,事情经过:2025年4月份,韩坟北组组长周*在部分村民微信群里面说要把地租出去,群里大部分村民不同意,还有部分村民在群里给小组长周*当面提出,让其开村民大会,征求全体村民意见,组长周*当时威胁部分村民,在群里要是发表不同意见就把村民从微信群踢出群,此后一直也没有召开村民大会,突然2025年6月24日有村民发现有人在此土地上平整土地,就去咨询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就拿出一份韩坟两个小组长和祥禾物流有限公司签的土地租赁合同,合同上面有部分村民代表签字,合同期十年。。。试问:这样租赁合法吗?集体的利益为什么不能经过村民大会投票?这里面是不是有猫腻?试问:上面签字的村民代表是通过什么渠道选出来的?此后我向滨河街道和谢庄村委会反映此事,村委书记陆**态度恶劣,辱骂威胁我,试问这样的人还是人民的书记吗?还是经党培养的干部吗?中央八项规定刚学完不到一月,试问这样的人员是怎么学习的?我手上还有更多的图片和证据,随时可以提供给上级调查部门。
网民您好!经了解,韩坟东、韩坟北两组村民有大部分外出打工人员,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难度较大,因此只通知村民代表、村组党员召开代表协商会,但未提供会议记录及会议照片。韩坟东、韩坟北两组队长表示,该合同签订是各村民代表及村组党员共同沟通后一致同意的结果,如若大部分村民不同意签订该租赁合同,韩坟东、韩坟北两组队长及村民代表、村组党员愿意取消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