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领导百忙之中关注我们我们四口人的生存问题 尊敬的新闻媒体领导:您好! 我叫吴君,是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桐寨铺镇代河村4队村民,身份证号: 41292919720102233X,我家四口人,村里2006年又开始分地,我们在外打工,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强行没收了我们的土地!我请求媒体领导给我们做主,要回属于我们四口人的土地!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们从98年到外地打工至今,五十多岁的人了,外出务工没人要了,只能回乡务农养家糊口,回来一看,我们的土地没有了,我父母回村里见支书和队长,支书和队长虽然态度很好,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就是不给我们土地,不解决我们四个人土地问题,这简直就是糊弄人,欺人太甚!国家给我们土地,他们凭什么不给我们?土地是我们的养命之本,我们不能没有土地,请领导您百忙之中关注我们生活不易,把我们的土地还给我们! 再次感谢领导您!希望您们发挥新闻媒体新闻舆论监督作业,给我们还回公道! 吴君:联系电话:13782086102
网民您好!经了解,当年吴君父亲吴某成是南阳市二胶厂职工(现已退休),吴君及母亲邢某兰二人为农业户口,原来分有耕地。2000年左右,戴河村四组进行土地调整,当时吴君及母亲邢某兰跟随吴某成在南阳生活。因当时通讯条件有限,组里安排其邻居(现任四组组长)儿子吴某鹏,亲自到吴君南阳家中,亲口告知土地调整情况。当时因需要交提留、交公粮,吴君父母考虑全家常年不在村里生活,种地赔钱,且因土地政策不允许撂荒,亲口让吴某鹏告知组里,说自愿放弃当时自己所属责任田。因此,当时土地调整,其本人主动放弃本户所属责任田,不存在没收该户责任田。
2006年左右,组里再次计划分地,但由于组里多数群众反对,导致此次分地不了了之,并不存在2006年分地未通知诉求人的现象。按照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后经村组走访摸排,多数群众不同意土地调整,组里现在也没有机动地,无法满足吴君申请耕地要求。村组干部将继续做群众工作,待多数群众同意分地或土地承包到期后,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组里耕地进行调整,尽量满足户口在本村的群众耕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