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我是南阳市唐河县港岛幸福里小区7号楼的业主。我在2018年购买了港岛幸福里的房产并于2023年缴纳了资料及代办费,至今未办理到房产证,每次追问开发商,都说缺少购房发票!我所买的是商品房,并不是安置房,期间也投诉到有关部门都没有解决问题!希望,市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们剩余业主们的产权问题!早日叫我们购买的“家”产权清晰!谢谢!
网民您好!经了解,开发商由于资金压力不能开出来普通增值税发票,待开发企业与县政府算完账后,财政款支付到县税务局才能开出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