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镇政府存在行政不作为,不及时解决反而推脱、托时间[编号:740267]

  陈卓 留言    2025-12-28 14:58:47

  本人唐河县黑龙镇尚庄村委陈庄自然村村民。在村内,从本人家通往国家“村村通”项目修建的主水泥路之间,有一段长约85米的道路(下称“争议路段”)至今未硬化。该路段为本人家及周边多户村民日常出行的必经之路,但因长期未修建,路况极差,每逢雨雪天气便泥泞不堪,严重影响了包括原告家老年人在内的全体村民的出行安全与正常生活。 为解决此问题,本人于2025年12月16日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2025年12月,黑龙镇人民政府向本人给出了答复,该答复意见虽承认争议路段的存在及出行困难,并承诺“将此段道路纳入尚庄村‘一事一议’项目”,定于“2026年6月前将此段道路修建完毕”,但本人认为: 1. 黑龙镇政府存在行政不作为。 “村村通”工程于2005年即已完成,但争议路段作为村民出行的关键连接段,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一直处于失修状态,黑龙镇政府作为基层人民政府,长期未履行其组织、协调、督促村级道路建设与养护的法定职责,直至本人反复反映后才被动启动程序,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 2. 承诺的解决方案具有不确定性和拖延性。 “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且将完工期限设定在近半年之后(2026年6月),未能体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紧迫性。在道路实际修建完成前,本人及村民的合法权益将持续受到侵害。 3. 黑龙镇政府的行为损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有指导、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的职责。黑龙镇政府未能保障本人及附近村民的基本通行权,使其日常生活,特别是家中老年人的出行安全长期面临困难,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黑龙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全面、及时履行其法定职责,其行为已构成行政不作为,且其作出的答复意见未能提供明确、及时的解决方案,不足以弥补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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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经了解,反映问题中描述路段约有80米,共三户群众,该路段不属于村内主干道,目前尚未硬化。群众所述路况差、出行不便情况属实。针对该问题,镇村积极向上级部门对接,申报道路整修项目,目前该路段硬化提升项目已基本敲定,初步定于三月份动工,预计六月份实现通行,项目实施后能够有效解决该区域三户群众出行不便的问题。对于该群众短期内路况提升的诉求,村委将结合村集体资金预算、群众出行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研判,争取尽快解决群众难题。下一步,尚庄村委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各级党委的部署要求,聚焦民生实事,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