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神病人入院困难,出院层层证明问题[编号:740797]

  陈莉 留言    2026-02-10 12:25:38

  家中有精神病人,当行为意识不受控制时,监护人无法自行送至精神病院。这时该求助哪些职能部门?监护人自行报警让警察出警时会不会产生推诿?经过一系列治疗病情稳定时,经医院鉴定符合出院条件,结合患者意愿,以及监护人意愿去哪些职能部门申请出院!再面对基层执法者,执法不规范时,一个出院申请,层层审批,去居住地开证明,去户籍所在地开证明,去医院开证明,后到派出所写申请!请问:这是减了谁的负?四个政府职能部门都担不起的责任!这么多年让患者家属自行承担!求助:再犯病时,是监护人是不打报警电话让警察送至医院,还是打电话求助?一旦求助,会不会出警?会不会出院时要各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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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精神病患者管理由县政法委牵头,多部门联动进行管控。精神病患者由监护人或地方政府或警方送达医院后,医院对符合住院条件的精神病患者无条件收住,经治疗后符合出院条件的精神病患者不得擅自延长住院时间,由医院通知监护人或地方政府予以接回,并纳入出院后监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