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唐河县中医院慢性病卡购药流程的建议信 近日,本人持老人医保卡前往县中医院代购慢性病药品,被工作人员告知“必须提供慢性病卡原件方可购药”。我理解医院此举初衷是为了规范购药管理、防范医保基金冒用。但这一规定给群众带来诸多不便:多数慢性病患者为行动不便老人,需子女代购,一旦实体卡遗忘,即便携带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也无法购药,耽误用药且增加家属负担。 四、剖析:重管理轻服务折射形式主义 客观地看,“必须持慢性病卡原件”的规定,虽然初衷是好的,但在执行层面存在明显偏差。一方面,当前医保信息系统已完全具备联网核验患者备案资格的能力,通过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查询慢性病信息,强制要求实体卡实属技术上的“开倒车”;另一方面,在明知子女代购是普遍需求的情况下,仍未优化流程、衔接便民新政,本质上是一种“只求自己合规免责、不顾群众便利”的懒政思维倾向。折射的是不正确的政绩观——把“不出事”当作最高标准,把“方便管理”置于“方便群众”之上。这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背道而驰,也与医院自身提出的“优化服务体验”目标形成反差。实际上,通过医保系统联网核验患者备案信息,既能规范管理、防范基金风险,也能省去群众携带实体卡的麻烦,实现便民与规范双赢。 五、建议:让便民服务真正落地 落实电子凭证应用:取消强制出示实体慢性病卡,实现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与实体卡互通,支持子女通过“亲情账户”为老人购药。 优化代购药流程:明确代购所需材料(代购人身份证、患者身份证明、签署承诺书等),通过医保系统核验备案信息,让家属“一次办好”。 加强人员培训: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培训,提升服务意识,避免生硬拒绝,真正体现便民服务温度。 我们相信,在贵委指导支持下,这一问题定能得到妥善解决,让医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此致 敬礼! 唐河县居民 2026年3月17日
网民您好!目前,县中医院已取消“必须出示实体慢性病卡”的硬性规定。一是全面落实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与实体慢性病卡的互认机制,通过医保系统联网核验患者慢性病备案信息,即可正常办理购药业务,切实解决群众忘带实体卡的不便。二是支持子女通过“亲情账户”为老人代办慢性病购药,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目前已明确慢性病代购所需材料:代购人身份证、患者身份证明(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通过系统核验备案信息后,实现家属“一次办好”,避免重复跑腿、材料冗余。同时,对医保窗口、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政策培训,重点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杜绝生硬拒绝群众合理诉求的现象,切实提升服务温度与效率。该院还将定期开展便民服务核查,确保医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既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也最大限度保障群众购药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