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唐河县人民医院[编号:742167]

  王新平 留言    2026-07-10 10:27:35

  本人王新平,60岁,唐河县普通百姓,父亲是抗美援朝功臣老兵,一生安分守己、遵纪守法,从未越级上访、缠访。2024年11月,我因交通事故仅造成腰椎横突骨裂,只需保守休养即可痊愈,完全不具备手术治疗指征。唐河县人民医院多科室串通造假,私自篡改核磁共振报告,虚构骨折病情,违规对我腰椎钻洞植入骨水泥,实施无指征虚假手术,直接造成我腰椎永久毁损、椎管狭窄、神经严重受损,落下终身残疾,常年剧痛难忍,需终身服药、长期康复治疗。经南阳市医学会权威鉴定,县医院手术与我伤残疼痛有直接关系,构成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县医院负全部责任,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事发后,县医院始终推诿扯皮、推卸罪责,恶意拒绝为我伤残负责,并颠倒黑白对我恶语相向,污蔑我借机讹钱、无理取闹,压胁羞辱我及家人说“想上哪告上哪告”。此次恶意医疗伤害耗尽家中积蓄,致使家庭负债累累、生活彻陷绝境,同时导致我交通事故维权完全受阻。公立医院违规害人、包庇过错、欺压百姓,严重损害群众生命健康与政府公信力。为不让千万个患者当县医院赚钱活体资本,恳请领导体恤民生疾苦,立案彻查追责,责令医院还我健康、整治医疗乱象,还人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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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经了解,当事人反映与唐河县人民医院之间的医疗纠纷诉求,已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依法分类办理,当事人已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且有结果,涉事科室和医生均受到相应处理。唐河县人民医院已按照《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与当事人进行自愿协商,目前办理情况为:金额争议较大且未达成一致。因此,建议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