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罚款[编号:707611]

   留言    2018-08-27 13:56:00

  尊敬的领导:我是南阳市桐柏县城郊乡金亭村陈庄组的居民,上个月发信访信息后半个多月接到桐柏县城郊乡信访办通知,但受理告知书上“信访事由”是:家住危房,解决住房问题,这与我反应的问题不符,当时我就把不符情况告诉乡信访办工作人员。 我反应的问题是:危房改建, 我家原住的是20多年前的老旧房子,根基、房顶、墙体大面积裂缝下雨严重漏水,家里有老人小孩,房子已经没办法再入住,我们一家人就住在院子里搭建的帐篷里。2015年经上报村部确认为严重危房,可以进行重建。但报到乡政府以房产证面积不符压着不批,(在一九九几年的时候第一个房产证发到我手上时发现名字有错字就找村部改,结果村部拿过去把我的房产证给弄丢了,找了他们几年,直到2002年才给重新补办了个新的房产证,由于时间太长我也不记得平方数,也没有太在意。这是我居住的村部工作马虎把补办的房产证上的面积写错了,补办房产证面积写小了一点点。)我找村部开了个证明,我又把证明交给乡政府,也给乡政府交了危房重建的相关资料手续及存在严重危险的房子照片。不但没给我一分危房改建补贴,反尔现在法院通知要以手续不全对我1万多元处罚,目前已冻结我的银行卡,上次我把问题点写的也很详细,请领导再去看一遍,十分感谢。我借钱危房改建,恳请领导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撤销法院对我的罚款,解冻我的银行卡!谢谢!!!

  已回复
桐柏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近期将向您反馈。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桐柏县委高度重视,您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城管局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欢迎您继续关注桐柏县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