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桐柏县固县镇柳扒村两间房组村民王丰举。2008年我响应胡锦涛主席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号召,经固县镇政府批准,我在自己承包的荒山上建设养猪场一处。经过多年的积累经营,现已形成三排猪舍,建筑面积500余平方米、设备齐全、可养殖200余头猪的规模。2012年,为方便养殖,我又在该处建设了170余平方米的住房,全家搬入该处居住。2015年开始建设的吉泉特高压输电工程从我家及养殖场房顶上经过,按照线路施工要求,我的住房和养殖场需全部拆迁。为配合国家工程建设及减少损失,我自愿搬迁并多次要求固县镇政府对我家和养殖场尽早进行安置、补偿,但几年来固县镇政府一直没有公布征地方案、安置方案及补偿标准,没有与我签订安置、补偿协议。2018年8月24日,固县镇政府工作人员向我下发了房屋限期拆迁通知单和安全通知,要求我于2018年9月20日前搬迁,否则强制搬迁且不给与任何补偿。但镇政府未对我进行安置,我家除该处房屋之外,无其他房屋,没有地方可搬,养殖的200余头猪也无处安置。如违法强制搬迁,将使我全家无处居住,养殖场也将遭受巨大损失。为此,特向上级领导反映,请依法督促固县镇政府按规定对我进行补偿安置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