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户口一级重度残疾人不能享受低保为哪般[编号:707993]

  13346964896 留言    2018-09-19 19:47:00

  我叫王向阳,今年21岁,已经与父母分户独立生活,残疾证号411321199801163616,自幼患唐氏综合征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家里3间瓦房,连基本的吃饭穿衣都需要有人照顾,虽然已经分户单过,生活起居还得父母护理,自2015年就开始不断奔走在村委和镇政府,民政所之间,申请低保和残疾人补贴,由于相关部门及毛营村委的不作为,导致我一直没能享受到国家对重度残疾人的各项福利救助,2017年还是在湖山村委的帮助下办理了一个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后多次在毛营村委申请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困难补贴均没有结果,去年说今年1月给办理,一月份去又说5月份,5月份去申请又说7月份,无奈之下我上访到国家民政局和国家信访局及省长信箱,毛集镇政府回复9月16日给予解决,直到今天也没有结果。找到村委会,说是包村的镇干部王淼说是镇党委研究决定的,实在不明白一个智力一级重度残疾人,并且是独立户口,住着3间瓦房,无生活来源无经济收入,无劳动能力,各项都符合低保条件,镇党委是怎样研究决定的,思来想去唯一一点可能就是打击报复举报上访,作为生活十分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如果某些领导干部能及时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能够关心关注我们重度残疾人,能够做到像镇政府门前的标语勤政为民,勤政爱民,我相信没有人去走上访投诉这条路,我有理由相信党中央习主席的各项惠民政策是英明的正确的,不是说几句话走走过场,我更相信国家和政府会越来越关注残疾人事业,不能因为某些不作为的领导干部影响大国形象.9月17日,带着种种疑问,起早去镇政府寻求原由,镇党委张书记不在家,岳镇长等到中午也没见着,后打电话岳镇长说镇党委根本就没有开会研究过,让再打电话给王淼询问,这次他的回答理由不是困难家庭,我想问一下已经为人父母的领导干部们,什么才算困难?一级智力残疾独立户口,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收入,连吃饭穿衣都需要别人照顾都不算困难,还有什么比这更困难。像我这样符合低保条件独立户口的重度残疾人怎样才能享受到国家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难道不送礼走关系真的永远享受不到党的阳光和温暖?难道《国务院关于“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和《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2]32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60号)在基层党委就是一纸空文吗?省委省政府2018年6月15日明确发文指出,只要是重度残疾人符合四项条件,不计家庭收入纳入低保,享受低保最高补差。1具有我省户籍,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即一级二级残疾,4没有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父母兄弟抚养的重度残疾人。符合以上四项条件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直接纳入低保。中央和省委的政策到了基层怎么就变了味,上访一直没有结果,从来没有村委会和政府领导当面告知,也没有入户了解,唯一一次是7月12日只有小孩在家的桐柏县民政局的人来过,但是只是去我父母的家,没有到毛营村汤庄6号附1号我的家入户调查,这次入户疑点重重,村委和政府用心良苦。

  已回复
桐柏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近期将向您反馈。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桐柏县委高度重视,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毛集镇毛营村汤庄组王向阳,男, 汉族,现20岁,脑瘫,智力一级残疾(残疾证号41132119980116361651)生活不能自理。其父王敬2014年在桐柏县毛集镇原铁路北侧购买二间二层门面房,开销售手机和维修店,一直到现在经营手机店。根据王敬申请县民政局副局长刘宏太带队于7月14日对该户进行入户调查,该户有门面房、经营有生意,且有全自动洗衣机、微波炉等家具齐全,认定其家庭条件较好,不属于困难家庭,不符合低保政策。另王向阳已经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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