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强行霸占村民承包林地及责任地让举报人无地可种[编号:708559]

  失地百姓 留言    2018-10-29 17:25:00

  举报人夏合全,男,汉族,1 969年7月4日生,家住桐柏县朱庄镇新集村江庄组,身份证号:412932196907042512,联系电话:18336637538.我2003年外出务工后,妻子杨娜带孩子们居住在娘家西峡县西坪镇下营村,一是为了照顾娘家多病的父母亲,二是顺带接送孩子上学。我家承包的林地和耕地,则托付给我二哥夏合群代为管理。我承包的自留山被现在的村支部书记毕道伟强行自己霸占一部分、私自以个人名义转包一部分,毕道伟通过更改林权证的方法把我家承包的40亩林地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并把我家承包的30亩山坡私自转包给外来户蔡建华,从中获利若干不详。毕道伟在2005年前后,盗伐我家自留山上的林木约100方左右,卖给本村李庄组村民张荣朝,获利10000元据为已有。我承包的责任田被毕道伟让其亲兄弟毕道强及其他五名村民强行侵占后被种上树。因为有毕道伟撑腰,毕道强、赵帮德、赵家胜、赵家成、刘国文五人抢占的登记在我家名下的责任田经多次索要也不予归还。该五人与毕道伟存在亲兄弟或亲戚关系。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我夫妻二人多年来多次找毕道伟好言劝说、请求解决这些问题,但毕道伟态度蛮横、飞扬跋扈、恶言相向,不管我家死活!毕道伟作为村支书,应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为村民办实事、谋福利。其却利用职权强行借机敛财,让我成了真正的“失地户”和“无产阶级”!其行为严重损害党组织在农村基层的形象。望上级领导督查能够及时查处毕道伟村霸行为,让其早日受到法律严惩。

  已回复
桐柏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近期将向您反馈。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桐柏县委高度重视,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夏全合要求追回1998年11月由桐柏县朱庄镇人民政府豫宛【桐】字第09010099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的土地12.92亩,其中被别人占有的8.52亩地。1998年11月,夏合全因违反计划生育全家深夜搬迁至淅川县,搬迁后其土地无人耕种,无人上缴提留款和完成义务工。2001年秋,时任组长毕道建组织召开群众会,会议决定将全组撂荒的土地分给各户,每户分一块,不论亩数多少,抓阄分配,当时参与分土地的毕道强、赵家斌、毕道伟、刘国文、赵保有、林长红、刘国东、毕广华、毕道海、毕道瑞、赵帮有等农户,此后,上述农户承担原撂荒土地的上缴提留款和义务工。夏合全的8.52亩地和两块山地,和村里另外无人种的10多亩土地分配给江庄组村民。其中,夏合全8.52亩地分配情况:江庄组葫芦田:1.4亩分给赵帮德;银黄庄:4.8亩分给毕道强、赵家成、赵帮有、刘国文;三亩田边:0.5亩田分给毕道瑞;三亩田:0.42亩给夏合群;门前大地:0.6亩地分给赵家成;油坊河边:0.8亩地分给赵家胜;江庄组大坡南头自由山分给毕道伟;江庄小冲四亩湾有3.8亩荒山当时由江庄组组长以100元的价格转让给蔡建华,2011年4月5日蔡建华在桐柏县林业局办理林权证。
夏合全1998年长期外出后,其土地经该组集体决定并抓阄分配,事实清楚。朱庄镇政府督促新集村“两委”积极与分得土地农户沟通协调,新集村为此召开会议,讨论信访人土地归还一事,会议后积极联系参与分地的农户,动员群众退还。截止目前,无人愿意退还当时分得的土地。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争议的土地承包问题,以便彻底解决纠纷。
欢迎您继续关注桐柏县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