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充分相信本平台处理投诉的公平性与时效性。我们是桐柏县信德·阳光半岛的开发建设单位——南阳市信德置业有限公司。8月7日,我们在本平台投诉桐柏县产业集聚区违规主导成立阳光半岛业主委员会事宜,近期得到平台回复“阳光半岛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事宜均按照南阳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开展工作,现阳光半岛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已选出”。在此,我们想请问:放着明文的法律法规不去遵守,自己闭门造车想当然弄出来的一套东西能叫“符合程序”?《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与《河南省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明文规定:“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需模范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现在产业集聚区主导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成员里,有三分之二欠缴物业费三年以上,还有一名非产权所有人,请问您们“符合程序”的结论是如何得来的?如此处理究竟是掩耳盗铃还是敷衍群众?再次恳请市领导能为我们做主!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桐柏县委高度重视,根据有关部门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阳光半岛业主委员会在集聚区的监督下,由业主选举产生。整个过程依法依规,若物业公司有任何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诉讼。
欢迎您继续关注桐柏县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