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15年在桐柏县城关镇淮河路与桐银路交叉口鸿森蓝堡湾项目部购买住宅一套,当时合同上写的从交纳房款之日起到实际交房之日止一天返100元房租,2020.10.9日终于可以交房了,开发商却不履行,不承认一天返100元房租的条款,白纸黑字写的条款开发商不履行,不认账,请求领导督促开发商履行合同条款,让开发商尽快交房,交钥匙
网友您好:
鉴于您和开发之间是合同纠纷,首先可考虑和开发商认真协商,要求其执行合同内容,若协商无果,可保存好合同证据,向法院起诉开发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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