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教育乱收费死灰复燃![编号:716200]

  范正义 留言    2020-10-11 08:44:57

  今年春季开学伊始,桐柏县城区内的各中学公然向广大学生违法收取两项费用:一是课时延时费(每人每月120元、150元,各个学校不等),二是晚餐费(每人每顿10元)。为了规避“乱收费”的嫌疑,在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操控下,成立了一个什么“家长委员会”,由“家委会”出面收费后,再转交给学校;还“美其名曰”让学生自愿选择是否愿意参加延时补课,可是,老师会在延时阶段继续授课,学生如果不听的话,第二天就跟不上趟,你说学生能不“自愿”参加吗?!对此,我们广大家长质疑如下:1、国家教育部很多年前对大、中、小学生的在校时间就有明文规定,延时补课明显违背了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2、收取延时补课费和晚餐费是否经过物价等相关部门批准,收费是否合法合理?3、收取这两项费用是否给学生出具了正规的票据?4、给广大学生提供餐饮的第三方公司是否具备卫生餐饮资质,能否保证学生餐饮的安全卫生?统一承包给一个公司经营,是否违反不正当竞争的有关法律法规?这中间有没有“猫腻”5、如此堂而皇之、大规模地对广大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收取费用,桐柏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是否经过了相关“重大决策”合法合理性论证?这是不是教育乱收费在桐柏县变相的死灰复燃?! 我们广大家长和学生期待桐柏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给我们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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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桐柏县委高度重视,随即安排县教体局调查核实。

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明确指出,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是通过改革的方式,回应社会关切,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学校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务必保证在学生完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开展实施课后服务。去年,我县以县产业集聚区淮北小学为试点,不断总结完善,规范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今年,在城区各学校试点实施。

1、关于收费。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明确指出,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各地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可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经了解,城区各初中一方面通过不同方式告知家长,课后服务自愿报名参加,完全遵从自愿,按照“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工作流程进行。另一方面根据成本核算,由家长委员会统筹收取延时服务费,并经家委会代表和校方主管部门监督审核签字。

2、关于部分学校晚间配餐问题。由于课后服务是下午放学后进行,为有效地保证学生在校时间,确保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学校在征求家委会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对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晚饭提供配餐。配餐自愿选择,由学校汇总后与配餐公司对接。不同意用餐的学生,由家长送饭。配餐公司是经过县政府招标中标公司,资质齐全。一是在实施配餐前期,各学校都召开了学校、年级家长委员会,并及时召开班级家长会,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各学校组织部分家长参观了配餐公司中央厨房。家长对配餐公司中央厨房卫生、安全、食品达标等情况非常满意。三是各学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让家长详细了解延时和配餐的管理流程,并就此项工作再次征求家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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