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世纪公馆物业不作为,搞特权[编号:733477]

  李鑫明 留言    2024-07-14 09:39:18

  存在以下问题: 1,大门口车棚已明确为停车位,并已算入全区共摊面积中,各户已缴费,但严禁住户使用,仅供物业相关人员使用,一旦住户停车,则态度恶劣,非吵即骂,是为搞特权 2,消防不到位。大门口、楼梯道等地方堆积太多杂物,占用公摊面积、有碍瞻观不说,还易引起火灾,尤其大门口杂物。 3,绿化不到位。仅用几盆绿植和两棵树代表绿化,敷衍了事 4,住户汽车不让入区,短暂停留也不行,但物业相关人员车辆可以在区内随意停放 5,物业不作为,不积极处理住户问题。近日暴雨,多户多次反映房子不同程度漏水进水,墙皮开裂掉漏,物业只进屋查看后并无后续处理,并当面推诿于开发商,甚至说出现问题的住户房不够多,不构成解决问题的条件,在群里反映事情时,不回应,不处理,不维修,只敷衍了事。至今多户仍然漏水进水 6,水电收费不准确。已明确是住户区域,应按照住户照明收费标准收费,结果却按照商业照明收费标准,每度电0.668元,比其他小区电费0.56元/度多收0.108元。此事极为不合理 综上所述,望相关部门为小老百姓做主,伸张正义,严惩不贷,终结不良物业行为。

  已回复
桐柏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经县住建局实地核查,一是该小区大门口棚子在物业办公室旁边,物业办公室摆放有桌椅板凳供老年人休息娱乐,一部分设施充电桩供电车充电,县住建局已对其物业进行沟通,杜绝反映人反映的类似情况出现。二是电费问题,物业规定电价每度为0.668元,超出政府定价每度电0.568元,情况属实。该小区为物业转供电(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未能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由物业等其他主体转供电给业主的行为),小区用电变压器属于私变,用电未能被电力部门直抄到户。经查询桐柏县供电公司向该小区出具的电费收据,供电企业给该小区每度电价为0.568元,此项费用不包含业主用电产生的电损费用及小区公共设施用电费用。现场检查之后,桐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向其宣讲了相关政策和文件规定,该小区负责人表示从2024年9月1日起更改电价,平价供电,但电损费用需要用电业主根据用电情况进行分摊。三是消防问题,桐柏县消防救援局已组织人员到现场对问题隐患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该小区大门口堆放杂物情况属实,针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消防救援局责令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当场进行了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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