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上级领导部门 我是东莞市汇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桐柏智创园6号楼南阳亿龙科技的一名普通的员工 我现在举报本人在厂期间被克扣工资并且走正常离职 或者急辞连辞职单都要藏起来并且工资要克扣逼的我们只能自离 连一分血汗钱都拿不回来强制性加班把员工当牛使 并且请假非常难 并且使用未成年人 童工 矿工一天扣3天我想请问上级领导哪条劳动法规定的 还请上级领导为劳动人民做主 再次谢谢各位领导!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尊敬的网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反映人可提前30日向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到期可自动离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同时针对反映人所反映的童工问题。由于反映人暂时没有公司的联系方式,已建议反映人向县人社局补充公司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而对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如果反映问题属实,县人社局将会对其依法整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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