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好:我是社旗县潘河街道双庄村小庄村民,从前年开始我们村西南边大量耕地上都开始违规建造钢构大棚,总共占地约百亩左右,有做门业的,有搞养殖的,有卖瓷砖的。还有在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上班的杜晓强,大量买地,违章建钢构大棚,身为执法者、带头买土地、违章建筑钢构大棚。我向留言板发帖:社旗县政府回复与事实不符,规划局调查不实!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杜晓强购买村民:杜唐林.杜坤的耕地建钢构大棚事实!全村人都知道可以调查取证!杜栓成是杜晓强的叔叔已经死亡多年了,一个死人怎么维修棚顶?杜栓成没有死的时候也没有喂过一天猪。这点可以去调查!以上的问题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及纪检委的足够重视。调查买卖土地,违章建筑钢构大棚犯罪事实。给百姓一个说法。希望县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贪污受贿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还石沉大海,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处理!我们还会逐级向河南省省长留言板,地方政府留言板,反应举报。甚至北京中央有关部门领导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