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赵德全,男,汉族,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桥头镇尹庄。于2001年12月入伍2018年06月10 日办理的退役手续,2018年06月13日到县民政局报道。我检举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县政府和民政局在2018年12月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中暗箱操作的违法违纪行为。2011年11月中央党政军12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2016年2017年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了多个安置文件为安置工作立下了标杆。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该按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数和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而社旗县对退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和个人量化评分、选岗、定岗等情况都不公开。我先后到县民政局二十几次,县民政局杜局长多次强调:“各县有各县的政策,社旗县的政策是没有公开选岗定岗的,所有人员和岗位皆由县里研究决定,全部都是县里自筹自支的事业单位编制到时直接下通知。”可是都是自筹自支的单位为什么不能公布。12月12日和13日我到南阳市民政局退伍办他们讲了政策之后让我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可到了那里只挂了招牌、一个接待室,里面工作人员说退役军人局还不成熟,让我回去等通知有问题了再联系,虽然态度特别好可终究是不能解决问题。12月17日在民政局杜局长304的办公室,杜局说:县里就算公示了也没有人来看,让我写份选岗申请,有事情到退伍办反映,退伍办工作人员说他们只是一个小职员,安置工作涉及十几个部门他们没权力。另一个退伍办稍年长的工作人员说安置情况县里还没研究,让我回去等通知;12月18日我到民政局,杜局长怒气冲冲的说以后有事向退伍办反映,他忙,不接待。
依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发生于安置有关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做为一名党员一名退役军人,我16年如一日、为党和军队贡献自己的生命和热血是我的人生理想。也只有拼命的为党和国家工作才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一个农民一辈子也挣不了20万,可我不知道脱离组织了要怎样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所以我毫不犹豫放弃了近30万元的安置费。可是现在不要讲社会价值了。我看到的是被生计逼迫在角落里,面临的是妻离子散,因为我的一些战友就是这样走过来的。12月19日我和父亲到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门卫不让进,我父亲无奈睡在县委门口,后来了解到县委书记24日在信访局接受信访,我们回家等待。24日我们先到民政局杜书记说我的意向报了县里还没研究,让等通知,可是我的战友有的都上班了,我自己还不知道情况呢。在信访局等了一上午也没有等到余书记。我家表哥在部队服役二十多年,妹夫服役16年刚刚退役,父亲一直想着我们能为国家做贡献是他的骄傲。可是现在社旗县政府不执行国家政策,全家无奈。19日到现在父亲一直想不开,把我写给政府的上访信藏着。一心想着在天安门广场以死鸣冤。全家解劝,寝室难安。现在父亲情绪不稳。
今天我怀着崇高的敬意向组织提出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的诉求。请组织上调查。
赵德全
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