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旗县自备井小区水费太高的问题反映[编号:710968]

  社旗物业公司 留言    2019-04-27 10:11:00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
我们社旗县十四家未接入自来水管网,暂用自备井的小区,一直以来按章纳税,为政府排忧解难。
现就社旗县水利局节水办和城管局对我们征收的:地下水资源税及污水处理排污费两项费用太高问题向领导做以下汇报:
节水办向我们征收地下水资源税每吨0.9——1.1元,城管局征收污水处理排污费每吨0.85元,(两项合计:1.95元)而我们收取小区业主水费每吨2元——2.5元不等(含二次增压电费、设备维护、维修损耗等费用),现在两种费用交后我们已经无法将供水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又无法向小区内业主增加费用。但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众小区内近十万业主的正常生活用水,我们仍在亏损中艰难运行。
物业公司本就是微小企业,微利行业,望领导在百忙之中倾听民声,体恤民情,结合我们困境和实际情况,给予解决,指出生路!

社旗县十四家物业公司:
社旗凯景物业 谢宝强 13462649933
社旗首佳物业 孙 淼 13938996824
社旗佳源物业 赵 岩 18736548866
南阳金誉物业 王旭松 0377-67667667
社旗普罗旺世物业 李新宝 13303778299
社旗奋均物业 付明聚 18338297400
社旗盛源物业 石先峰 17503819381
南阳东方物业

  已回复
社旗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
社旗县城市管理局对物业公司下达征收手续,向其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2015年至2018年8月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城市居民用水调整到每立方米0.65元,特殊行业用水和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调整到每立方米1.00元计征。2018年9月开始,按照社旗县物价管理办公室、社旗县财政局转发《关于调整南阳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县城、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居民调整至每月每吨0.85元,非居民调整至每月每吨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