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 我们社旗县十几家未接入自来水管网,暂用自备井小区,一直以来遵纪守法,按章纳税,安排下岗、贫困人员再就业,为社会解决就业压力,为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工作。 现就城管局对我们征收污水处理费事宜向各级领导做以下汇报: 一、城管局征收污水处理费每吨0.85元,征收的标准和依据在哪里?按照我们小区抽取的水量总数计算??我们诸多自备井小区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时候,邀请南阳专业公司做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中含有退水量报告,按照标准计算,退水量为取水量的百分之六十五,抽取的水量不是完全排放进入污水管道中,其中还包括我们小区内灌溉花草和绿化部分; 二、我们自备井小区收取小区业主水费每吨2元--2.5元不等(含水资源税每吨1.1元、二次增压电费、设备维护、更新损耗等费用),费用交后,我们诸多物业公司已经无法将供水设备正常运行。 现我们服务自备井小区的诸多物业公司请求县领导:1:城管局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中的退水量比率收取小区的污水处理费;2:组织召开听证会,让我们服务的自备井小区水费价格上调和自来水公司的一致;3:小区内业主迫切要求自来水官网接入,请自来水公司予以洽谈。 物业公司本就是微小型企业,微利行业,望领导在百忙之中倾听民声,体恤民情,结合实际情况早日给予答复。 特此说明 请各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审阅研定
网友你好!
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排放污、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第八条规定: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已安装水表的,其用水量按照水表显示的量值计算;未安装水表的,其用水量按照取水设施铭牌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
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2015年至2018年8月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规定计征标准:城市居民用水调整到每立方米0.65元,特殊行业用水和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调整到每立方米1.00元计征。2018年9月按照《关于调整南阳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各县城、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居民调整至每月每吨0.85元,非居民调整至每月每吨1.20元。2019年3月11日,社旗城管局对物业公司下达《城市污水处理费缴纳通知书》,对其征收2018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非居民的标准2018年1月至8月每立方米1.00元计征,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按每立方米1.2元计征。2019年3月14日,物业公司到城管局执法大队反映物业公司用水群体为居民,城管局了解这一实际情况后,重新对物业公司下达《城市污水处理费缴纳通知书》,收费标准按照居民用水标准2018年1月至8月每立方米0.65元计征,2018年9月至12月按每立方米0.85元计征。
物业公司提出“让城管局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中退水量比率收取小区的污水处理费”问题。 社旗城管局组织物业公司召开了会议,会上再次宣读污水处理费的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相关文件,对物业公司提出“让城管局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中退水量比率收取小区的污水处理费”问题现场做了答复,要求物业公司提供佐证资料,佐证资料报相关部门核实后,经研究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按实际情况予以处理,物业公司至今未提供任何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