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区、主管单位领导: 本人于2011年12月15日在社旗县隆盛锦城售楼部购买由南阳市住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套,位于该小区6号楼2单元1101房。当时缴纳了首付款9.2万元及在售楼部缴纳了抵押登记费、评估费、契税、维修基金、交易费、工本费、测绘费、他项权、有线费共计147994元。在建设银行办理商业贷款21万元,并与次年一次性还清。 目前,已过去8年,但是开发商一直未将不动产证办理下来。期间,多次催问开发商及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中心,一直反馈开发商会统一给所有业主办理不动产证,但至今都未办理下来。 在次,恳请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在百忙中抽时间敦促开发商,尽快完成不动产证的办理,为我们百姓解决一下民生问题,保证我们社旗在经济快速发展下的良好局面。谢谢!
网友你好!针对你反映的情况,建议网友依据购房合同和相关事实,通过司法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