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龚德江,女,汉族,1970年5月1日出生,小学文化,电话:13193661957,住河南省社旗县桥头镇相庄村。是死者张晓明的妻子,我们是贫困户,张晓明是精神病二级残疾,按照国家扶贫政策,张晓明可以享受全托治疗。当时社旗桥头镇民政所、社旗县愽爱扶贫托养中心和我签订全托养协议。于2020年5月24日,社旗县愽爱托养抚贫中心来一辆车, 把张晓明接走。 2020年6月3日早上5点20分左右,托养中心给我打电话,说张晓明于6月2日晚10点多突发疾病,经托养中心输养治疗后,病情缓解;11点左右休息了,3日凌晨3点多又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让我们去医院把尸体拉回来。并且说开车来接我们去,后来他们来了两人。 当时,我们认为,2日晚上10点发病 ,怎么不通知我们?你们托管中心有能力和资格治疗吗?怎么不转院治疗?所以,我拒绝了往家拉。我心里很乱,我一个女人家一时间也没了主意。等到上午11点半的时间,医院来的两人说要走,去找领导汇报,商量。 下午4点多,我们的亲属来了几个人,说要看看尸体,我给托管中心联系后,他们说已存放到社旗县殡仪馆,后来我们几人在托管中心的带领下,来到殡仪馆。 到殡仪馆后,我发现尸体外伤严重,当时已是晚上6点多。6月4日早上8点,我们到社旗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让我们拔打110,110安排我们到城郊乡派出所,城郊派出所丁所长接待我们,并讯问了笔录后,让我们回家等通知。 6月5日下午,快6点了,丁所长打电话说让我们去派出所领通知,我们到派出所后,丁所长让我签(尸体解剖通知书)我没签。我想知道,报案已经30多个小时了,侦破的结果,丁所长说他不知道,这要到刑警队问。 尊敬的领导,我想知道: 1、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受伤的第一现场在哪?受伤后,在哪里缝合治疗的? 2、死亡现场在哪?从受伤到死亡,这段时间怎么不通知家属?他们怕什么? 3、死亡之后,为什么托管中心不第一时间报警?是正常死亡吗? 4、为什么不让公安局第一时间到死亡现场认定死亡原因?为什么隐瞒严重外伤,不让家属第一时间到现场看一下尸体?为什么医院没有病历,没有诊断记录? 我们相信公安机关和各级政府会依法依规办理,还死者一公道,给家属一个安慰。我们家属不胡搅蛮缠,不无理取闹,但是也决不会放弃寻找真相和实事,我相信,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一定会有真理和公正。 我们是贫困家庭,在党和政府扶贫政策等各方面的关怀下,我们才能生活下去,来本想张晓明的病冶好后,我们能脱贫,不再给国家增加负担,没想到党和国家的好政策让个别人,搞的我们家破人亡,雪上加霜。 张晓明还有一个77岁的母亲,老年痴呆,常年卧床不起,我本人有严重的冠心病,常年吃药,我们这个家以后怎么生存下去? 我跪请各级领导,给我公正解决! 龚德红 2020年6月6日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经多次协调,目前已签订协议,分批次给予张XX家属人道主义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