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春秋花园小区物业问题反馈[编号:730057]

  朱真合 留言    2023-11-17 21:29:00

  1、《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春秋花园小区现物业公司是从一郭姓人员手中转包的,未经业主同意,请相关部门核实其违法行为。 2、《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春秋花园小区现物业公司未履行相关表决程序,违法提供物业服务,请主管部门核查。 3、《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新建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春秋花园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约定物业服务公司,请主管部门核实,现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是怎么来的。 4、《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三)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工作;”,请主管部门核查其与业主是否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制定应急预案。 5、《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下列信息:(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四)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情况、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小区业主未见上述公示,请主管部门核查。 6、《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请问社旗县房管局,春秋花园小区未备案,为什么可以开展物业服务。 7、《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最终用户使用的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我们业主要求按照此规定执行,水费单价执行社旗县发改委之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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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经赊店镇协调,当事双方就分表入户问题已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县自来水公司正在该小区进行施工,待施工完毕后,县自来水公司即可抄表到户。 

       感谢网友对社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