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社旗县消防大队查封执行不力[编号:731050]

  群众 留言    2024-01-21 16:02:06

  被举报人:社旗县来双喜纸制品销售中心,负责人:赵富超,地 址:社旗县赵河街道代营村代营。 被举报人:社旗县消防救援大队 举报请求:1.立即执行社旗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作出的社消封字 (2024)第 0001 号《临时查封决定书》,查封社旗县来双喜纸制品销 售中心。2.对责任单位依法处罚,对执法单位予以追责。 事实与理由:2024 年 1 月 3 日,被举报人社旗县消防救援大队对 被举报人社旗县来双喜纸制品销售中心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社 旗县来双喜纸制品销售中心超市内无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应 急照明灯数量不足,安全出口封闭且堆放大量易燃物等,检查结果不 合格,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为此,社旗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作出 社消封字(2024)第 0001 号《临时查封决定书》,查封期限 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然而,该决定作出后,形同虚设,一纸 空文,至今并未落实执行,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综上,为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督促责任人 及责任单位依法履职尽责,特提出举报。

  已回复
社旗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 

        经查,2024年1月5日,因社旗县来双喜纸制品销售中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其作出 社消封字(2024)0001号《临时查封决定书》,并责令该销售中心负责人立即整改。1月12日,该销售中心整改完毕后申请解封,经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核查,已整改到位,给予解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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