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映人:党书增,男,汉族,62岁,1962年4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412928196204125317,户籍地及现住址:河南省社旗县下洼乡下洼村下洼0729号,联系电话:18203859904。二、被反映人:王雨,社旗县下洼镇下洼村村民,任职下洼镇酒店村小学校长。3、反映的问题:王雨违反《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强占下洼村集体排水沟,私搭乱建房屋、花园,致使多家村民生活卫生受到严重影响。四、诉求:请求依法对王雨违反《城乡规划法》私搭乱建的房屋、花园拆除。五、事实与理由:社旗县下洼乡下洼村村民、酒店村小学校长王雨,在下洼村十组村民集体水坑处,私自占用村集体排水沟建成私有住房,又在该房屋外建造自己的私人花坛,导致村内污水排不出去,下雨天路上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村民的日常出行与生活卫生。其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请求相关政府部门予以拆除!
网友您好!
关于网友反映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房屋问题。经下洼镇政府调查,王某系下洼镇酒店小学校长,现居住下洼镇下洼村。王某现居住房五间,2017年建造,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经土地部门认定属于存量违法,需待上级出台相关政策后再进行统一处置。
关于网友反映私搭乱建问题。经查,王某的哥哥在其耕地地头搭建有2间活动板房。经土地部门认定,活动板房占用耕地,属于违法建筑。目前,下洼镇人民政府已对其下达违建拆除通知,并在进一步依法处理中。
关于网友反映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私人花坛问题。经查,王某房屋外花坛系占用公共道路修建,影响该道路排水功能,造成群众出行不便。目前,下洼镇政府已督促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按相关程序强制拆除,并商报驻县教体局纪检组,按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感谢网友对社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