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 1:王森 男,汉族,身份证号411329198701025351联系电话:17396339693 2被控告人:下洼镇下洼村委及村干部党书彬严重违法事实,屡次 欺压村民、经公安拘留,屡教不改、变本加厉的村霸行为及伙同其哥哥党书增私自将集体河道占为己有、私建房屋的违法行为。2024年反映人与党书彬发生矛盾纠纷,多次对其打击报复. 控告如下: 1、彻查党氏黑恶势力保护伞!有充足证据证据能证明党氏黑恶集团控制下洼村委!干涉控制下洼村委搞一言堂! 2、下洼村委及党书彬违法乱纪,颠倒黑白,从严问责,给予举报人平冤昭雪。下洼村委煽风点火、胡搅蛮缠一言堂,在没有经过对我调查举证情况下,党书彬利用自已村干部权力控治下洼村委,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共产党条列初心,对纪律问题毫无敬畏之心,行为底线彻底失守,失信失德,道德品质败坏,如何能干好本职工作,如何能为人民服务。 3、党书彬无凭无居伙同其党氏家人对我进行诬告,(不是事实情况下伙给说我房屋违建,我房屋及花坛系2013年已建好,是我自已宅基地,)在2月16号党氏团伙作案 家人进行欧打,公安已对其拘留1 0天处理,纪委已对党书彬记大过处分,党书彬出狱后,不思改过,有充足证据证明他伙同党氏团伙,对我进行打击服复,在他恶人先告状情况下, 屡次伙同他媳妇余文华狼贝为建,对我进行打击报复,挽回他党员受处分脸面! 挽回他党书彬脸面! 4党氏家族利用村干部职务便利,侵占公用河道建房(现地基已打好),在地基门口堆土已有8年,严重影响我家出行。 往上级督查部门不忘初心,查清实事,绳之以法社会毒瘤和幂后黑恶势力保护伞,还我一个清白为盼。以上所述真实情况,愿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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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反映违纪问题。经下洼镇政府调查,党某某系下洼村一组组长,中共党员,与当事人是邻居,两家因出路等问题引发一系列矛盾,并发生肢体冲突。因该事件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4月,下洼镇纪委已对党某某做出相应处理。
关于网友反映侵占公用河道建房问题。经查,2014年,下洼村民党某明建设的房屋地基,后转卖给党某某,该处地基搁置至今未建设。经认定,该处地基属于存量违法,待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后再进行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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