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信贷员打电话让去帮忙担保看能贷出来款不,当时我们一行4人去了,让我们在空白纸上签字拍照,让我把我的银行卡也留给信贷员了,后来也没有通知贷出来没有,直到2024年6月份收到法院传票,我们才知道当时就贷出来了这期间没有人打电话也没有接到过任何信息,6月份接到传票就到法院开厅了,在法厅上我出示了我没有见过钱也没有用过钱的证据,可是法院没有采纳,到7月17号的时候收到判决书让我们还钱,这期间我查了一下征信发现还有一笔贷款在我们身上,这期间我们没有签字拍照,信贷员利用之前的手续又骗贷出来一笔巨款,这就是信贷员:顾得利、利用职务骗取贷款导致我们要被拉黑成为失信人员,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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