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回复并未指出物业或开发商的整改实效,望有关部门督促出整改实效,每次回复的的信息只说问题,不说时效,是等房产到年限了在整改吗?还是有关部门特意给开发商和物业留有后门,反映问题屡次得不到实质答复,在一个就是明确责任到底是物业负责还是开发商负责,县里的工作千头万绪,党委班子很辛苦,如果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定人定责,在得不到有效解决,那不得不说这里面的猫腻有多大了。现在县里正在搞洪涝后的修缮工作,不该在这个时候叨扰,问题总要解决。
网友您好!
关于网友反映业主用电入网问题。经县供电公司调查,现金盾安和花园小区属于自管小区,入网形式“物业自管、总表收费”。小区内的电力设施非供电公司资产,依据“资产归谁,谁负责”原则,小区的电力设施运行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管理。4月22日,县供电公司受金盾安和花园小区邀请,按照电力设施资产无偿移交流程标准验收时,发现该小区电力设施竣工图内容不完整,缺少备用电源。相关情况已告知小区工作人员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毕后,县供电公司按照竣工图纸内容及《豫建〔2016〕33号》、《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9文件规定技术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户表改造。
关于网友反映业主用水入网问题。经查,该小区物业公司向县自来水公司申请公共供水,县自来水公司已将城供自来水引入,实现为该小区供水。因小区内部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供水增压设施设备等均为自建,且建设期间未向自来水公司申请,自来水公司无法掌握小区内部供水设施的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造成县自来水公司对该小区采取总表计费,暂未直接抄表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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