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社旗县赵河街道杏林苑小区3号楼2单元401的业主最近由于房子出售需要办理不动产证,但是联系开发商会计了解到开发商老板已经进去,公司现在处于停滞状态无公章,不仅无法开具购房发票,更无法出具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资料。请领导能够帮助解决能够缴纳锲税及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事宜,甚是感谢!!!
网友您好!
经县税务局调查,南阳中港置业有限公司(杏林苑小区开发企业)因在南阳市另开发有项目,财务部门办公地点已迁移至南阳市,在社旗县杏林苑仍有工作人员,不存在无法开具发票问题。针对该情况,县税务局已要求该公司主动联系当事业主开具购房发票。目前,该小区开发企业财务负责人已与当事业主联系,对接购房发票开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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