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于社旗县皓美钓具厂,地址社旗县赊店镇泰山路与西门外街交叉口向东20米路北,通过招聘信息进入做鱼钩计件,8月到9月老板经常放假9月10左右以放假为由把厂搬空拖欠工资,其中学生工的工资也没给,拖欠工资共8人,联系要工资一直推拖,后就不接电话,信息不回,后手机号直接成空号,经过去劳动局投诉,至今也没有结果,后来经过法院民事诉讼,法院人员竟打电话说让我们无理由撤诉,说我们的欠薪问题没人管没人问的,难道我们的付出的劳动付之东流,本人非常气愤,希望领导能给解决,这种恶略的行为,欺骗弱势群体希望领导重视,早日解决
网友您好!
关于网友反映欠薪问题。经县人社局调查,反映人所反映欠薪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注销状态,经与法人贺某某联系,其对拖欠工资一事不予认可。经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调查走访后,仍无法证实欠薪情况。目前无相关证据材料,后续如有相关证据,可继续向县人社局反映,或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裁定。同时,县人社局也将继续进行调查核实,如能确认欠薪事实,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处。
关于网友反映撤诉问题。经县法院调查,反映人共5人分别向县法院起诉社旗县皓美钓具厂拖欠其工资,经法官查明,该公司已经注销,无法作为被告。法官已向反映人解释,可以撤诉后另行起诉该公司实际经营者,反映人表示理解,不存在法院不管的情况。
感谢网友对社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