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绿化带改车位问题[编号:737503]

  吕 留言    2025-04-15 15:19:03

  世博B区物业毁绿化带改车位这个问题,为什么转办到社区处理?社区有执法权吗?物业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改变小区原有规划,是否应该房产中心或者城管执法大队来核实处理,我希望执法部门来调查处理该问题,而不是社区。请问转交社区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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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南阳市规范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运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宛建〔2025〕10号)文件规定,在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面,需要征求业主意见后,在保障公用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通过改造绿地和拆除废弃建筑物、构筑物,统筹政和场地等方式,拓展建设场地。也可利用小区道路、边角地、楼旁、墙边等处建设符合安全规定的建议充电设施。既有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含换电柜),利用小区公共用地或原有自行车停放场所选址建设,不涉及规划调整的,不再办理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手续。

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南阳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赊店镇安排社区组织相关小区业委会(物管会),就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征求有关业主意见,经规定比例业主同意后,由小区业委会(物管会)、无业委会(物管会)的由属地社区申请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加装)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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