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公安局王辉房屋常年漏水不维修,无故殴打我至伤[编号:739220]

  郭俊杰 留言    2025-09-21 13:04:19

  社旗公安局王辉房屋常年漏水不维修,无故殴打我至伤 社旗公安局巡警大队王**,西关中大街农机局家属院房屋2单元3楼西户卫生间严重漏水自2024年7月至今不修,我2楼房屋常年被污水漫灌,卫生间及相邻区域客厅墙体(酒柜污水渗透朽烂),卧室整体衣柜大面积被污水渗透,墙体大面积脱落,发霉发黑,室内弥漫着一股浓重、刺鼻的霉味,混合着粪水的恶臭味,墙上电路遇水短路,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地板砖已被污水浸泡黑,滴答滴答用桶接漏污水,无法居住生活。期间通过110、社区民警、社区协调专员多次协商无果,王辉说“不修,随你便,想报警报警,想告你告,有法你成使了就这” 2025年9月17日晚见他说漏水维修问题,在小区院内用电车把我整个人抵到小区大门上,用拳头殴打我至伤,身体多处淤青红肿,眼镜被打坏,脸上多处伤口,我蜷缩身体,拼尽全力扒着门缝挤着逃出来,王辉身高1.8米将近200斤强壮有力,我身高1.55米95斤,被摁在大门上狠打,若没逃出来,不敢想象后果。 在2025年9月18日去城关所做完笔录后,当天晚上我家楼道玻璃被人恶意砸碎,9月20日晚我电车车轮被人恶意扎烂,在这种侧面攻击威胁中,感到恐慌,害怕自身再被攻击报复。 王**身为公务人员,知法犯法,欺负殴打弱小女性,房屋常年漏水不修,给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这个问题已经成了我们全家人的一块心病,日夜难安,无法居住正常生活, 恳求县委领导能帮我们一把,让我们能早日恢复正常生活,谢谢您!我们是实在没办法了,无奈之下最后的希望就是向您求助,恳求县委领导为我们老百姓做主,督促调查解决此事,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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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    

经县公安局调查,2025年9月17日21时许,社旗县公安局接到郭某某报警称:其在社旗县赊店镇农机局家属院因故被打。接报后,赊店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并于2025年9月18日立案(行政)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目前,该案仍在办案期间内,社旗县公安局赊店派出所正在全面调查取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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