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对待,同工不同酬,涉及职工工资、福利等切身利益的,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损害职工利益的问题。因机构改革并入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来,同志们的工资待遇非但未上调,反而从2022年元月开始,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未经我们知晓的情况下擅自把我们的工资标准从2020年降为2018年的工资标准。现如今2025年已过多半,而我们却还拿着2018年度的工资标准,是何道理?请问,是谁赋予他们权力降低同志们的工资标准,克扣同志们的福利待遇?依据文件又是什么?同样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工,为什么同工不同酬,另眼对待。 不要总想着糊弄应付我们,我们的工资待遇可不仅是单纯低的问题,而是从原本的2020年标准降低到2018年标准的问题。而且我们的工资县财政拨付70%,下余自筹。还说什么已安排专职副局长通过不同渠道多次对这部分人员进行耐心解释,不同渠道是什么意思?何曾见他们任何一位领导堂堂正正的出面解释过?还回复部分人员均已在单位工会名录,已按相关规定,享受工会相关权利和义务,什么时候的事?我们怎么没有接到任何有关通知。说什么针对同志们反映的问题十分为难,难道说为难就要克扣降低同志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吗?再说了作为领导你们不为难,难道要为难同志们吗?知错却不改错,有何用?我们不理解,也理解不了。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我们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问题,并向个人公开工资收支明细情况。市场监管局的某些领导到处打探维权人信息资料,给维权者带来诸多困扰,扰乱维权者生活安宁。有这功夫倒不如多花些时间去解决实际问题所在。还有本单位的某些同志不要因个人利益一味的向某些领导透漏消息邀功卖好,别总是干一些吃里扒外的事情,你的所作所为,同志们基本都清楚明白,殊不知犹如“跳梁小丑”一般尚不自知。 同志们的维权合情合理更合法。不要总是选择逃避,逃无可逃,避无可避。总之,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一天不面对问题,不出面解决的话,每月都会榜上有名。耍无赖谁都会,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最后注重强调:透漏维权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属于泄露个人隐私的行为,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网友您好!
经查,原物价办自收自支人员有49人,按照2019年9月份机构改革要求,转隶至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录后按照2018年7月份调标工资标准发放。因当前经济形势,单位无经济来源,资金困难,目前无法筹措足够资金足额足月发放,其他如住房公积金、物业补贴等福利待遇更无法保障。关于加入工会问题,该部分人员均已在单位工会名录,已按相关规定,享受该局工会相关权利和义务。
为切实解决该问题,该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安排人员针对职工工资等事项逐项进行梳理,认真计算资金缺口,并专题向县政府进行汇报,正在尽最大努力多渠道多方式争取协调资金,逐步提高该部分人员的工资标准及并解决相关福利待遇问题。
感谢网友对社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