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旗县"阿吉娅西北鲜羊肉馆"违规店外经营噪音扰民的紧急诉求尊敬的南阳市级相关监管部门领导:本人系社旗县文博苑12号楼小区居民,现就楼下"阿吉娅西北鲜羊肉馆"长期违规店外经营,噪音扰民的问题,实名反映。该问题已严重侵犯居民合法权益,经多次向市级12345政务热线,社旗县110报警求助后,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恳请领导介入提级处理,还居民安宁的居住环境。该羊肉馆的违规经营行为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天气炎热时,直接店外经营至深夜,顾客喧哗,桌椅挪动等噪音不绝于耳;天气寒冷时,违规搭建固定棚子,夜间经营噪音穿透性更强;更甚者,该棚子白天长期占用公共区域未拆除,既影响通行又存在安全隐患。作为居民区楼下的餐饮商户,其经营行为已严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尤其夜间噪音让老人,孩子及上班族无法安睡,长期处于精神焦虑状态。令人费解的是,当我向12345热线反映时,相关回复竟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22条"允许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适度拓展室外经营场地"为由,为该商户的违规行为开脱。但根据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道路两侧饭店不得超出门窗,外墙从事经营活动。在此必须明确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法律效力优先级,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其效力高于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且后者条款中明确限定"经县级以上政府或相关部门批准""规范有序,不影响道路安全"的前提,该羊肉馆未经批准擅自搭棚,全天候占道经营,完全不符合"有条件拓展经营"的要求;二是政策执行底线,优化营商环境的初衷是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绝非以损害居民合法权益为代价。为何该羊肉馆的违规行为能持续存在?是监管部门对政策理解偏差,还是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诉求:一是依法拆除该羊肉馆违规搭建的经营棚子,制止其超出门窗的店外经营行为;二是要求商户严格控制经营时间,夜间避免产生扰民噪音;三是由市级部门牵头,组织城管,营商办,公安等多部门开展提级联合调查,彻查该商户违规经营的长效监管漏洞。噪音污染直接关系居民基本生活权益,违规店外经营更是明确违反市容管理条例的行为。若该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处理,本人将保留持续向更高层级部门反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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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赊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到现场核查,现场向店铺负责人进行政策宣传,并要求其规范经营,积极劝导店内顾客文明就餐,对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提醒,避免占用公共区域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下一步,赊店镇将加强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对违规现象及时纠正处理。
感谢网友对社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