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赊店镇彰新寨村五组村民孟继红,关于上次给您留言(编号739807)政府回复中提到的情况,我需要向领导说明几个关键事实: 1. 我和孟某增是两个户口本、没有共同经济的两个独立的家庭。 2. 在本次征地全过程中,我没有委托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去代我家量地、签字或领取本应属于我家的征地补偿款。 上次回复中,政府提到“将进一步沟通协商,争取妥善解决”。我们一直怀着信任在等待,但距离上次回复已过去一个月,我们未收到任何关于协商安排或解决方案的通知。 这块地被征,补偿款对我们在外打工的家庭很重要。我们真心希望问题能早日解决,恳请政府能再次关注,帮忙推动协调,让我们能拿回应得的补偿。 再次感谢!
网友您好!
经赊店镇政府调查,唐白河治理项目征地时,反映人反映的地块由其哥孟某增签订了征地协议,且征地款项已全部支付给孟某增。目前,彰新寨社区就征地款项分配一事与孟某增多次沟通协商,并将相关情况向反映人反馈。下一步,赊店镇将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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