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损坏业主房产,严重侵害合法权益,恳请书记督办[编号:742121]

  李培元 留言    2026-07-06 16:10:53

  我是赊店新城业主4号楼104户商铺  我合法购置赊店新城4号楼104商铺法拍房,易隆物业卡水电、拒不开通水电,无理强制补缴前任物业费,阻碍入住,屋内设施被原福泰社区书记兼职易隆物业组长李**故意损毁拒不处理。

  已回复
社旗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

关于反映物业费缴纳问题。经潘河街道调查,当事于2024年4月5日通过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竞得赊店新城4号楼104户商铺。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当事人在拍卖前已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等材料,并自愿履行材料的相关规定。拍卖成交确认书中也明确拍卖标的已知详情。对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瑕疵,属买受人参与竞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经潘河街道福泰社区与当事人及被反映人沟通协商,具体物业费金额可以进行协商。建议当事人与物业公司联系协商,争取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关于反映物业公司拒不开通水电问题。经潘河街道调查,赊店新城作为问题楼盘,存在较多历史遗留问题,因涉及开发商人员较多,部分房产存在一房两卖情况,且赊店新城的房子正在办理房产证,业主需要到开发商处(靳某某)出具房屋确认书,有房屋确认书之后方可开通水电。建议当事人持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向开发商说明情况,出具房屋确认书。

关于反映屋内设施被损毁问题。经潘河街道调查,此法拍房是2015年赊店新城其中一个开发商因拖欠李某某的工资,将该房抵押给李某某,但当时未签订合同。李某某于2015年将该房屋装修,并一直居住至该房屋被法拍,其主张自行装修部分不在拍卖范围内。建议当事双方查阅相关拍卖文件,或向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部门核实当时的评估范围。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司法机关依法裁决。如网友有其它疑问,可拨打潘河街道电话(0377-67931669)进行咨询。

    感谢网友对社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