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社旗县赊店镇彰新寨村五组42号村民孟继红,长期在外务工。现就我家与东邻孟某才(原五组组长)之间的宅基地纠纷,向您反映情况,恳请依法帮助解决。 事实如下: 1. 2023年,孟某才曾电话告知其翻建房屋的打算,但我未作任何承诺,更无书面授权。2024年其正式动工时,未再通知我,也未征得我书面同意,我对其规划位置、边界、层高、屋檐外挑等均不知情。按农村建房“四邻签字”规定,其应在我在场或合法授权后方可施工,但其明知我未签字仍强行建房,建成后屋檐直抵我家墙根,严重侵占合理空间。我怀疑其审批材料中的四邻签字存在伪造。 2. 2025年,孟某才又在二楼顶部擅自搭建彩钢瓦房,未告知更未征得我同意。其屋檐向外延伸,覆盖至我房顶上方,影响采光通风,导致雨水倒灌,严重危及居住安全。 3. 我家原宅基地东西宽15.15米,2003年翻建时因朝向改变,南院宽度比北院窄了57公分,形成一处斜三角空地,该地块始终在我家宅基地范围内,我从未放弃权属。2025年孟某才翻建时,其房顶外檐直接压在我家房顶外檐之上。我与其理论,对方否认事实,声称该地块归其所有。该户原为组长,其子系党员,自恃背景,态度强硬。 我曾多次与孟某才沟通,要求停止侵害,并经村委多次调解达成协议,但对方及其子坚决阻挠,不予执行。 我的诉求: 恳请上级领导责成国土、规划、综合执法等部门实地调查,核实其建房审批手续及四邻签字的合法性,对其违法扩建、侵占空间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整改,依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给您添麻烦了,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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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赊店镇政府调查,7月24日当事人与孟某才在彰新寨社区工作人员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彰新寨社区居民宅基地相邻关系协议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孟某才对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拒不执行,后续在社区工作人员的现场督促下,孟某才已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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