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政法委借机构改革以权谋私[编号:709147]

  青春已不在 留言    2018-12-05 20:40:00

  方城县巡防队成立于2010年9月份,自大队成立以来全体队员拿着县城最低工资(800元)到2012年8月工资涨到1380元,队员们从未因工资低,条件差而产生任何抱怨.为了城区良好的社会治安队员们的家属也在背后默默地大力支持着。2018年8月份巡防队工资终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每月每人涨发320元,县财局一次性将2018年全年补发工资发放至政法委账户,现在马上就要到2019年元月份,而队员们的财政补助工资却迟迟没有发放。后经政法委内部人员了解,巡防队补助工资已经全部从财局领出,现在就在政法委办公室账户上。现正值全国机构改革火热进行之际,政法委相关领导利用职务之便偷梁换柱想把全体正规招聘的巡防队员由县财政编制并入由政法委会计朱小红开办的物业公司,利用方城县政府副县级领导(直系亲属)关系,将队员托管入其物业公司,是否为达到其侵吞财政专项经费的目的(南阳金钥匙物业有限公司,法人:王延磊,实际投资人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丰兴,政法委办公室会计朱小红)作为正规国家公务员违规开办个人公司无视国法党纪,请问组织如何处理?为何队员2018年应得的工资上调补助迟迟扣压不发,在队员多次询问的情况下,政法委有关领导说“政府下一步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队员们只有与第三方物业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才能领到应得的2018年上调工资财政补助。如果队员不与第三方物业公司签订劳务合同2018年的工资补助也领不出来,并且2019年元月份开始停止发放所有工资。”在机构改革中从中央到省市并未出台任何关于撤销城区巡防队的公告和方案,为何方城县政法委如此明目张胆将正规招聘队员转入第三方非法物业公司。恳请南阳市纪检监察委,南阳市审计局对巡防队历年财政专款账务,历年办公经费进行审查。
如若不能给全体巡防队员一个合理公正的身份,我们将通过各种合法渠道依法维权,直至将历年政法委综治办巡防队贪腐黑幕彻底揭露!

  已回复
方城县委回复:
  接到编号709147网民留言后,方城县委督查室高度重视,专人专班专责,先后深入到县政法委、县财政局对反映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就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补发2018年增资问题
方城县巡防大队自2010年成立以来, 县政法委高度重视这支队伍的管理与使用,县综治办按照招聘文件要求,每年与符合要求的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待遇落实方面,连续3次为队员申请提高工资。至目前,由刚开始的800元增加至现行的1530元。8月26日分管副县长批示,按照县委常委会议研究意见,参照公安辅警标准再次增资,每人每月1850元,人均增长320元,自2018年1月份补发。经核实,聘用人员工资按原标准已发放至2018年11月。目前,县财局正在核算增资部分资金,尚未向政法委账户拨付,待核算准确后,2018年12月底将统一补发。
二、关于规范巡防队员工资发放问题
按照《关于组建方城县城区专职治安巡防队伍的通知》(方政法【2010】29号)精神,县巡防大队队员实行“劳动合同化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由财政局支付,县综治办统一发放”。依据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文件要求,方城县巡防大队队员目前的工资发放模式与现行财务制度不符。按照县财政部门的要求,县政法委提出过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发放队员工资的建议。今年以来,县巡防大队一直在与队员宣传沟通,至目前政法委并未与任何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与金钥匙物业公司无任何业务来往,也无任何经济来往。县政法委副书记张丰兴从未开办过任何公司,也从未和任何人合伙开办过公司;单位报账员朱小红同志的家属没有工作,曾经在金钥匙物业公司打过工,早已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