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留言板的关注和支持,现将调查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该养殖户位于杨集镇田庄村屈湾新村,占地面积0.6亩,建设猪舍1栋约150㎡,现存栏母猪2头,育肥猪4头,系小散养殖。经现场核查,该户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采用干清粪工艺,3天清圈一次,产生粪污直接运送至自由农田内追肥使用,现场未发现排污口和粪污外排痕迹,不足以造成地下水污染。但有时由于清理运送不及时,将粪污临时堆积在圈舍门口,且未采取覆盖措施,导致臭气散发,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据此,畜牧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当事人表示一周内停养清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