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方城县城关三中的一名学生家长,我的学生于2018.8.27日在学校门口被狗咬伤,花费医疗费2200余元,该生在方城县人保财险公司投的校园方责任保险在保险期内,医院开有正规药费票据,学校急家长所急及时给出具了申请手续,方城县人保财险公司于2018.11.30日收到上述材料后,答复说花的医疗费不在用药范围至今不予理赔.请贵局调查后给予答复.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