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水利局负责的柱河河道治理项目是南阳市的重点工程项目,并按招标法相关规定招标,开标公示时间为2019年5.29日,但是第一标段的中标人河南盛世永昌建筑有限公司在之前的汝南县2018年度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也报名竞标且为第一中标人,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该两个标段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按照相关规定,已经中标的公司的项目经理不可能有分身术在两个地方同时施工,已经中标的公司的项目经理人在下个竞标项目中根本不能同时公示,水利项目安全事关重大,我多次向县委和水利局反应该问题,但水利局多次以该公司已经放弃汝南县的项目为由拒不调查核实,招标法规定,同一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的施工,中标人河南盛世永昌建筑有限公司在柱河河道治理项目没有报名资格,根本不是说放弃前个项目就可以违反法律规定,特请县委依法调查核实,在招标市场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