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不治理,敷衍不作为,勿让信箱形同虚设![编号:712323]

   留言    2019-07-25 12:41:00

  关于四里店镇维么寺汶四庄组路东《裕德隆生活广场》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已多次投诉仍得不到处理的事实反映

留言编号:675693违法占地建房2019.4.29发起①次留言

原被举报单位:《裕德隆生活广场》

方城县政府①次回复的调查内容:
“经调查举报内容属实,所建超市未经批准,构成违法占地,对该违法占地行为,四里店国土资源所已立案进行查处,依法对其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

方城县政府②次回复的调查内容:
“再次调查举报内容属实,所建超市未经批准,构成违法占地,对该违法占地行为,四里店国土资源所已立案进行查处,依法对其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四里店镇政府追踪处理!

面对该违法占地行为已两次投诉,并已给予了两次限期拆除之土地行政处罚决的回复,该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房仍不能被依法拆除,法律尊严何在?国土资源土地行政职责何在?勿懒政,怠政,慢作为,不作为,勿包庇袒护,贪污腐败,勿让信箱形同虚设,再次投诉,望重视,请上级领导依法加大查处问责力度,执法为民!注:本人实名举报信息已被泄露,如袒护包庇不作为,将继续向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进行实名举报

  已回复
方城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留言板的关注和支持,现将调查了解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违法线索属实。当事人为张国良(男、汉族、现年35岁,住方城县四里店镇周庙村孙庵组)在未依法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18年7月份擅自占用四里店镇维摩寺村汶四庄组土地建超市,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7月4日对其立案查处,2018年8月6日依法对其下达了方国土资罚[2018]486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当事人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内容又继续扩建经营规模,占地面积变大。
现自然资源局测绘队对该违法占地面积进行测量,对其重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并告知四里店镇人民政府,请求四里店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拆除其违法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