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扶贫的名义违法占地,袒护包庇拖延不处理,贪污腐败搞政绩,为官不为不敢为![编号:712709]

   留言    2019-08-16 10:04:00

  举报事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填垫河道延伸建房面积
被举报单位:方城县四里店镇维么寺村汶四庄组路东《裕德隆生活广场》
法人代表:张国良
举报事实与理由:该法人代表多次违法占地建房
1.占用耕地建住宅楼
2.未经批准违法占用维么寺村耕地填垫河道建房(裕德隆生活广场)
3.非法买卖土地金额70000元


该法人代表违法占地行为已不止一次,多次实名举报(编号:675693,677302,679468,679800)已确认举报内容属实,构成违法占地,已立案进行查处,已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截止目前已超三月之久,却无任何处理进度,敷衍的回复,违法不治理,敷衍不作为,压案拖延不处理的背后是否存在着贪污受贿的腐败者?是谁在为其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多次违法占地行为可以不了了之吗?更甚部分人员将此违法占地行为冠以扶贫名义,以扶贫的名义袒护包庇其违法占地行为,藐视法律法规,以上反应问题请领导重视详查,严查!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已回复
方城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留言板的关注和支持,您的留言我们已收悉,现将调查了解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违法线索属实。当事人为张国良(男、汉族、现年35岁,住方城县四里店镇周庙村孙庵组)在未依法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18年7月份擅自占用四里店镇维摩寺村汶四庄组土地建超市,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7月4日对其立案查处,2018年8月6日依法对其下达了方国土资罚[2018]486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当事人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内容又继续扩建经营规模,占地面积变大。
自然资源局测绘队对该违法占地面积进行测量,对其重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并告知四里店镇人民政府,请求四里店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拆除其违法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