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方城县全民健身广场北墙外居民违法养殖家禽[编号:713439]

  舞着2009 留言    2019-09-18 09:19:00

  方城县全民健身广场北墙外第一排东头第二户户主李洪山,在自家两层住房上违章搭建板房,并在板房内违法养殖约一百多只家禽,由于数量多且在居民区,家禽的排泄物产生的气味以及嘈杂的叫声,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区内,禁止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请有关单位严肃处理,还居民区健康舒适的环境。

  已回复
方城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留言版的关注和支持,您的留言我们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凤瑞街道于9月26日上午安排工作人员翟庄社区干部前往调查。

经查,网民反映的问题位置在方城县全面健身广场北墙外第一排中间位置,户主李洪山,无其他爱好,唯爱好养宠物,他在自家的两层住房上搭建简易棚养蛋鸡60余只、元宝鸡---黑白宠物鸡14只,其中10只宠物鸡会打鸣,存在扰民现象,养殖粪便也有轻微气味。对此,我们要求其将蛋鸡和宠物鸡尽快处理,还附近居民健康、静谧的生活环境。李洪山态度很好,答应尽快处理,期间我们电话又催问过两次。

10月9日下午,凤瑞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前去落实,会打鸣的宠物鸡10只,已处理8只,余下2只留作观赏;蛋鸡已处理50只,余下10只打算继续喂养。李洪山说粪便收拾干净,并给附近居民种菜用,并无臭气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