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因环保的问题,2019年,我和我们类似的小型企业大部分为响应“还我一片蓝天”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有的厂房关停了,有的改行了,有的投资了一大批资金进行了环保要求的改造,但是近日,在去往著名景点七峰山和七十二潭的路上,发现路两边的水泥厂和搅拌站高高的烟囱冒着黑烟,在紧锣密鼓的加班加点生产,进出车辆络绎不绝!我就想问尊敬的党委政府,同样的一片天,为何如此的不公道?同样的环保要求,有关系的可以高高的冒着黑烟而相安无事!没关系的却不准因刮风而起灰?否则就面临抓人和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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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经过调查,举报所反映的水泥厂和搅拌站分别是:
1、水泥厂全称是方城县宛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位于方城县杨集乡付庄村,法人代表:李新岳。该公式现有水泥生产线两条,一条日产1200吨熟料新型干法特种水泥生产线,于2008年3月取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豫环审【2008】50号),2009年10月建成,2012年2月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验收(豫环评验【2012】13号);另一条日产4500吨熟料生产线,2013年5月建成,2016年11月25日通过南阳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公告(宛环办【2016】72号)。主要设备是回转窑,破碎机、球磨机、传输装置、篦冷机等。该企业两条生产线全部都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熟料生产线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备,并于省市县联网。破碎,球磨、传输等工段配套建设了袋式除尘器,生产时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外排,各物料大棚进行全密闭,并安装喷淋设施。厂区配套洒水设施,清扫设施,减少扬尘污染,严格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
2、搅拌站全称是方城县德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方城县杨集镇唐楼村,法定代表人是赵德洋,环评手续于2017年5月31日经我局审批,文号:方环审[2017]B18号. 主要生产设备有1500型沥青拌合设备1套、RLBZ1000型再生设备一套。生产工艺:原材料预处理-提升-混合搅拌-成品。主要产品是沥青混凝土再生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噪音,配套的污防设施有布袋除尘器、引风机、喷淋设施、车辆冲洗设施等,生产车间及料库全密闭。
二、涉及的环境问题
1、方城县宛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严格落实省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19】25号)要求,从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所有水泥生产企业实施停窑措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现已将两条生产线:一条日产1200吨熟料新型干法特种水泥生产线,一条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停止生产。
2、根据环保部门要求,方城县德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停产,对污染防治设施、车间、料库进行整改,目前已经整改完成,正在等待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三、下步措施
下一步,环保局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的环境监管,还老百姓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